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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下的旧车牌要回收吗

换下的旧车牌需要回收并销毁,然后重新投入机动车号牌库,供他人申请新的车牌号码使用。在回收旧车牌期间,可以使用临时车牌上路行驶。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一条,如果机动车号牌丢失或损坏,车主需要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或换领。在申请时,车主需要提交身份证明并确认申请信息。

车辆管理所会审查提交的证明和凭证,收回未丢失或损坏的号牌,并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补发或换发新的号牌,同时保持原号牌号码不变。

如果需要补领或换领机动车号牌,原号牌将作废,不得再使用。

如果车主发现登记信息有误,可以及时要求车辆管理所更正。车辆管理所会在5日内确认并更正错误,换发行驶证。如果需要更换号牌号码,需要收回旧号牌、行驶证,并重新核发新的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以下是交管12123补换领机动车号牌的具体步骤:

1.进入交管12123并登录。

2.在首页上方点击搜索,

3.输入“补换牌证”,然后选择“机动车号牌”。

4.阅读业务须知后,点击“阅读并同意”,进入确认车辆信息页面,包括所有人、号牌种类、号牌号码和机动车状态。

5.进入资料填写页面,填写业务类型、申请原因(号牌灭失或丢失)、是否需要临时牌照、取件方式、临时牌照邮寄地址和机动车号牌上牌点等信息。用户可以选择自取或邮寄。如选择邮寄,需填写收货地址。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6.进入补换领号牌提交页面,确认填写的信息无误后,获取手机短信验证码,核验通过后,完成补换领牌证业务申请信息提交。提交成功后,用户可通过首页的“网办进度”功能查看业务办理进度。车管所工作人员将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业务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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