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右转车应当让左转车先行。这是因为左转车的行驶轨迹较长,让右转车先行可以更快速地通过路口,不会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
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时,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时,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右转车让左转车是正确的。因为在转弯的情况下,左转车有很长的轨迹,右转车让左转车先行,这样左转车可以更快地通过路口,不会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和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