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九条,机动车驾驶人存在以下交通违法行为之一,将被记9分:
1. 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50%以上未达到100%;
2. 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
3.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
4.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
5.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
6.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7.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机动车的记分周期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 根据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9分、6分、3分、1分。这五种分值分别对应不同的违法行为,以确保驾驶人能够认真对待自己的驾驶行为。 2. 当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交
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仅会受到行政处罚,还会被记入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十二个月,满分为12分。那么,当驾驶证记满十二分时,应该如何处理呢? 当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扣留其机动车驾驶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时,必须在15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在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20日内安排科目一考试。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