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机动车行驶过程中,如果想要借道通行,需要注意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情况下,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
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
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如果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需要超越前车,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
但是需要注意,如果在快速车道行驶的车辆低于规定的最低时速,应该及时变更到慢速车道行驶。
同时,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情况下,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