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车问答问答详情

科目三理论考试预约规则

2024-02-26 09:58 发布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车辆管理所会按照预约的考场和时间安排考试。申请人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可以预约科目二或者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有条件的地方,申请人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成功后可以连续进行考试。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均合格后,申请人可以当日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根据第四十一条规定,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核发学习驾驶证明。

根据第四十三条规定,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申请人预约考试科目三,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报考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考试;

(二)报考小型汽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三十日后预约考试;

(三)报考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四十日后预约考试。属于已经持有汽车类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三十日后预约考试。

因此,申请人需要根据自己的准驾车型,在规定的时间内预约考试。同时,申请人需要在学习驾驶证明满一定时间后才能预约科目三考试。申请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是否同时预约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如果考试均合格,申请人可以在同一天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精彩栏目

限时优惠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