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本人车辆也能办理ETC,但需要代理人携带自己的身份证件、车主的身份证和行驶证前往ETC网点进行办理。在填写好相关表格后,即可完成办理。请注意,ETC通行卡采用实名制方式,可进行挂失,通行卡持有人必须为车辆所有人。为确保通行卡、电子标签与签约车辆三者一一对应,才可以在联网区域已开通电子收费系统的高速公路中正常使用。
办理ETC的流程如下:
1. 找到当地ETC代理银行;
2. 前往银行网点咨询办理;
3. 携带身份证、行驶证和银行卡,填好申请表格;
4. 安装设备,并测试前挡风玻璃内侧是否能接受信号;
5. 通过ETC通道时,车速最好低于每小时20公里。
在12123平台上,个人累计绑定的非本人机动车总数不得超过5辆,并且同一时段内最多可同时绑定3辆非本人名下的小型汽车或小型新能源汽车。这一规则既满足了用户对亲友车辆的管理需求,又通过“一人绑定上限”与“一车被绑上限(3人)”的双重限制,保障
12123绑定别人的车的操作步骤相对简单,但需要注意一些限制条件。首先,用户需要通过“交管12123”APP进入“备案非本人机动车”功能,选择扫码或短信验证两种方式完成操作。 具体步骤如下: 用户登录APP后,从首页【更多】入口进入机动车业
12123平台最多允许3辆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进行备案。这一规则由交管部门统一制定,适用于全国所有用户,无论备案的是非本人名下的个人车辆还是单位车辆,亦或是家人、朋友名下的车辆,均计入这3辆的名额限制内,不会因车辆所属关系的不同而额外增加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