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针对电动车实施了一系列严格的标准和管理措施:
首先,对于领取了临时标识的电动自行车,在过渡期满后若仍上路行驶,将被视为驾驶超标电动车的违法行为,违规者将面临高达1000元的罚款。
其次,北京市严禁驾驶拼凑改装的电动自行车上路。对于拼改装电池、电机以及改变车身等严重违法行为,罚款金额高达1000元;而对于改装车座、车棚等相对较轻的拼改装行为,罚款金额为500元。
此外,已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必须悬挂号牌上路行驶,否则将受到警告或处以20元罚款。同样地,驾驶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路也将被罚款20元。
北京市还对其他影响通行秩序和交通安全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并根据相应规定进行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非北京当地车牌的电动车是不允许进入北京市区的。同时,在北京市道路上行驶的电动车,其速度也受到严格限制,不能超过15km/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