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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紧急避险处理原则

在高速公路上遇到紧急情况时,应遵循“先避人后避物”的原则,采取必要的紧急避险措施,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害。下面是一些紧急避险处理原则的补充资料:

如果车辆发生故障,需要在应急车道停车,不要在行车道上进行抢修。如果车辆暂时不能离开应急车道或路肩,驾乘人员应下车,在路边护栏外的安全地方等候。

当车辆意外碰撞护栏时,应稳住方向,迅速向碰撞一侧转向,以迫使车辆减速停下。

遇到异常情况或事故时,应开启危险警告灯,疏散人员,正确放置危险警告标志,尽量降低损失。决不能因紧急避险而引发二次事故或更大的损失。

在雨天驾驶机动车行驶时,如果发生“水滑”现象,应缓抬加速踏板减速,不要使用紧急制动减速,以防止车辆失控。

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时,车内人员可能会下车避险或失去行动能力。后方车辆应避开受伤的人员,避免造成二次伤害。但在紧急情况下,不要轻易转向或避让,一定要确保自己的车辆安全后,才能减速通过或靠边停车。如果车主为了避让他人或保护自己而采取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造成严重损害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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