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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科目三考试新规定

山东省近期更新了科目三驾驶考试规定,具体细节如下:

1、考生身份验证与车辆检查:考生在确认身份后需环绕车辆一周,细心观察车辆状况及周围环境,确保行车安全。

2、灯光操作考核:考生需在5秒内根据语音指令完成相应灯光操作,包括远光灯、近光灯以及交替使用等,以考验实际驾驶中的灯光使用能力。

3、安全起步要求:起步前需检查车门、调整座椅和后视镜,并系好安全带。在确保后方安全的情况下,平稳起步,避免急动或熄火。

4、档位操作与直线行驶:考生需根据车速合理加减档,保持直线行驶,偏移不超过50厘米,同时需定期观察内外后视镜。

5、超车与变更车道规定:超车时需打左转向灯、鸣喇叭,并从左侧超越。变更车道前也需开启转向灯并观察后方交通,确保安全。

6、会车与路口通行:会车时需控制车速,保持安全距离。通过路口时需观察交通情况,正确使用转向灯,并安全通行。

7、特殊区域通行要求:通过人行横道、学校及公交站时需减速至30km/h以下,并礼让行人及学生。

8、掉头与靠边停车:掉头前需减速并选择合适地点打转向灯进行掉头。靠边停车时需开启右转向灯观察后方交通情况平稳停车并保持车身与路边距离在30cm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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