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一、作业性违章:在电力工程设计、施工及生产过程中,作业人员违反安全规定、制度及措施的行为,包括设计人员在设计过程中的违规操作。
二、装置性违章:指工作现场的设备、设施、环境以及安全工具和防护用品未达到安全标准,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状态。
三、管理性违章:电力设计、施工、物资、生产等各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制定或实施规程、管理制度的行为。
四、指挥性违章:各级领导及工作负责人等,在指挥劳动组织时违反国家及行业技术规程、安全规定的行为。
另外,对于部分交通违章情况,车主是有权进行申诉的。例如:同一地点的重复违停拍摄(车辆未移动)、号牌录入错误、避让事故导致的压线、避让违法非机动车的压线、因车辆故障而绕行、帮助他人导致的违章、信号灯故障导致的拍摄、车辆贴线行驶被误拍以及因交通标示不明或缺失导致的违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