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新车退一赔三的条件,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1. 汽车经销商应当提供相应的义务,消费者应当获得相应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损失,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的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2. 消费者应当提供经营者欺诈的证据。例如,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的准确度;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骗取价款或者费用;虚假的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有虚假或者误导性的现场说明和演示;存在有奖销售、还本销售、体验销售等虚假证明。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以上是一车三还所需的条件。除此之外,汽车消费者还有其他权益。例如,经营者侮辱诽谤、搜身、侵犯人身自由等侵害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权益的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治疗康复等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