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扣分扣完后需要重新考驾照。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二十一条规定,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需要临时驾驶机动车的,应当按规定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
对入境短期停留的,可以申领有效期为三个月的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停居留时间超过三个月的,有效期可以延长至一年。
临时入境机动车驾驶人的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未按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再次申请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
第七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按规定参加学习、考试。
第八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记分达到满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满分学习、考试。
第十七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并送达满分教育通知书,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满分学习、考试。
临时入境的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注销其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并送达满分教育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符合规定的,可以预约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不合格的,十日后预约重新考试。
第二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二次累积记分满12分或者累积记分满24分未满36分的,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按照规定预约参加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考试不合格的,十日后预约重新考试。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三次以上累积记分满12分或者累积记分满36分的,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按照规定预约参加场地驾驶技能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考试不合格的,十日后预约重新考试。
第二十九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机动车驾驶证未被依法扣留或者收到满分教育通知书后三十日内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满分学习、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持有A照的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一旦出现违章行为,就可能面临扣分情况。那么A照扣分后该如何处理,处理流程和相关规定又是怎样的呢?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 首先,当A照有扣分记录时,要明确扣分的具体情况。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扣分未达到12分,且所处罚
大车驾照通常指的是A1、A2、A3、B1、B2驾照,这些驾照在扣分处理上与普通小车驾照有所不同。了解大车驾照扣分处理的具体流程,对于大车驾驶员来说至关重要。 当大车驾照出现扣分情况时,首先要明确扣分的来源。扣分可能源于交通违法行为,如闯红灯
对于车主来说,了解驾照分的计算规则至关重要,这直接关系到驾驶行为的规范和道路安全。掌握驾照分的计算方式,有助于车主更好地遵守交通法规,避免不必要的扣分。 首先,驾照的一个记分周期为12个月,从初次领证日期开始计算。例如,如果您是2023年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