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车人货混装是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一旦被发现,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面包车人货混装会被扣除6分,并处以500元至2000元的罚款。同时,涉事车辆还将被交警扣留,直至违法状态消除。
面包车作为客运车辆,其主要功能是搭载乘客,而非运载货物。因此,交规明确规定不允许面包车运货或人货混装。载客汽车的载货区域仅限于车身以外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在使用行李架载货时,还需注意货物的高度限制,从车顶起高度不能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能超过4米。
对于面包车车主来说,要特别注意避免人货混装的行为。在利用面包车后备箱和车顶行李架拉货时,应遵守以下规定:不可随意拆除座椅,不可超过限定的高度和重量,后备箱车门必须关上,不可以私自改车辆信息,以及不可以故意遮挡、弄坏车号牌。
人货混装的定义是指用货车载人或用客车载物。对于面包车而言,如果只是利用后备箱或车顶行李架拉货,并不属于人货混装。然而,如果将货物堆满后座甚至前座,就属于人货混装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