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车辆报废后可以保留小客车购置指标6个月。如果车牌登记在同一车主名下超过3年报废,那么在6个月内购买新车后上牌时可以使用原车号牌,但前提是车辆的登记车主。如果找不到原来的车主,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车辆实际所有权的方式解决。
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含家庭主申请人)出售、报废名下小客车后需要新购置小客车的,可以申请更新指标,以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作为更新指标证明文件。但个人名下有两辆以上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只能选择其中一辆取得更新指标。
机动车报废后,原车牌可以继续使用,只需到车管所保留指标即可。机动车所有人拥有3年(含3年)以上的机动车办理注销登记后,机动车所有人新购的车辆,可以书面申请继续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书面申请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当时或其后的6个月内提出;超过6个月未提出申请的,车辆管理所将收回并重新启用,供群众公开选取。
对于想要购车的人来说,需要一个号码,这个号码就是摇号的指标。每月都有指标数量,其中部分属于出租车和公交车指标,其余为普通指标。需要注意的是,汽车指标不能转让。根据第二十二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含家庭主申请人)出售、报废名下小客车后需要新购置小客车的,可以申请更新指标,以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作为更新指标证明文件。但个人名下有两辆以上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只能选择其中一辆取得更新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