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的摩托车管理政策历经多次调整,从1999年4月开始,二冲程摩托车被禁止上牌。2000年1月,济南市对摩托车部分解禁,允许环保摩托车在市区挂牌上路。然而,2002年10月,济南市提出从2003年起,市区及章丘区公安部门对二冲程摩托车不予挂牌。2004年1月5日起,在济南市区17条主要道路开始限行摩托车,后来又增加了10条限摩路段,全市共有27条主干道分时段限摩。
济南禁摩政策的主要内容如下:
1. 如果路段设有三轮车禁行标志,处罚分为有驾驶证和无驾驶证两类情况。有驾驶证的车辆将扣3分处罚,并罚款200元;无驾驶证驾驶车辆则暂扣车辆,情节严重的还会处以行政拘留。
2. 如果电动三轮车禁行、限行路段明确,违反规定驶入该路段的将按照违法禁令标志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