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禁止电动三轮车在市区道路上行驶的通告,规定郑州市三环以内禁止人力车、畜力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机械驱动三轮车通行。凡违反通告的,交巡警部门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予以车主处罚和暂扣车辆。
此外,该通告还规定了在特定时间和区域内禁止电动三轮车的通行,即南三环路以北、西三环路以东、北三环路以南(以上均不含本路)、中州大道(原107国道)以西(含本路)区域以及花园路(北三环路-中州大道),禁止人力车、畜力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机械驱动三轮车(老年代步工具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除外)在上午7时至晚上10时通行。如果违反通告规定,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因此,目前在郑州市区,电动三轮车是不可以上路行驶的,违反规定将会受到处罚。未来是否会有政策调整,还需关注郑州市政府的相关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