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保留原车牌照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必须在办理转移登记或注销登记后的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其次,机动车所有人需要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最后,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必须完毕。
只有符合以上条件,才能在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时提出申请。
保留车牌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身份证及复印件、机动车转移或注册申请表、车辆交强险凭证、年检合格证明、整车出厂合格证、机动车来历证明、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各种资料。
准备好以上材料后,当事人可以携带这些材料前往车辆管理所申请保留车牌号。具体的申请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当事人咨询当地车辆管理所了解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