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避让行人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3号)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一次记3分。同时,这种行为也会受到罚款的处罚,具体罚款金额为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
因此,为了遵守交通法规,保障行人安全,机动车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一定要注意避让行人。行经人行横道时要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要停车让行。在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也应当主动避让。
故意遮挡、污损车牌号的行为,会受到罚款20元至200元的处罚,同时驾驶证会被扣掉12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的规定,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时,必须悬挂机动车号牌,并确保号牌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或污损。 根据该法第九十
要取消驾驶证上的一般交通违法记录,驾驶人需要首先了解这些记录是如何产生的。通常,这些记录是因为违反交通法规而被记录下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人应当及时处理这些违法记录,并缴纳相应的罚款。 处理交通违法记录最
当车子被扣了60分时,驾驶人需要在十五日内前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科目一的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后,驾驶人需要参加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只有两项考试均合格,才能清除记分并发还机动车驾驶证。如果考试不合格,驾驶人需要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需要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