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规定,年满60周岁的持有大货驾驶证的人需要降级。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驾驶员,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需要降为小型汽车或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驾驶员不得驾驶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人,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或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其中持有重型牵引挂车驾驶证的人还可以保留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
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驾驶员不得驾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轻型牵引挂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持有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证的人,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驾驶证包含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人,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或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如果属于上述两种情况之一,车辆管理所应当通知驾驶人在三十天内办理换证手续。如果驾驶人过期未办理,车辆管理所将公告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申请降低准驾车型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规定的证明材料。
如果驾驶人自愿降低准驾车型,也需要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和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