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车道变三车道时,应按照自己原有的车道行驶。如果没有原有车道,应该向左变道,但不能影响对方车道的正常行驶。
以下是关于机动车道路行驶的详细说明:
1、车道:当同向有三条或以上的车道时,靠左边的车道是快车道,中间的车道是行车道,靠右边的车道是慢车道。在高速公路和全封闭一级公路上,最左边的车道通常被设置为超车道。
2、速度: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如果没有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如果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应当按照标志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在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