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规定,地上停车位的归属权区分以下情况: - **规划内的车位**: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例如,开发商在房屋销售时与业主约定,将某些地面规划车位出售或附赠给特定业主,那么这些车位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就按约定归属于相应业主。 - **占用共有道路或场地的车位**: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比如小区内利用公共道路或公共绿地等业主共有区域设置的停车位,其归全体业主共有。物业服务企业在扣除合理成本后,剩下的停车位收益应属于小区全体业主所有,用途由业主大会决定,可用于补充公共维修基金等。 此外,若地上停车位是在人防工程范围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人防车位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开发商对人防车位拥有使用权,可以进行租赁等处分方式,但不得出售。
当租来的车发生损坏时,租车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如果租赁期间车辆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损坏,租车人需根据车辆的折旧情况给予赔偿。 具体而言,租车人需要支付车辆的维修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折旧
为了确保二手车转让过程中的双方权益,这里提供了一个详细的协议书模板。在正式签署协议之前,建议双方仔细阅读并理解所有条款。 甲方(出售方):________ 乙方(购买方):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在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规定中,当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时,机动车的使用者需要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相关法律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而言,如果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