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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考预约时间间隔规定

如果科目一考试不合格,需要等待10天后才能重新预约考试。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可以在10天后预约科目二考试。而科目三的预约需要从科目一考试合格之日起30天后才能进行。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申请人预约考试科目三,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报考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考试。

(二)报考小型汽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三十日后预约考试。

(三)报考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四十日后预约考试。属于已经持有汽车类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三十日后预约考试。

第四十七条 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

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分别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驾考共有4个科目。分别是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

科目一是指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科目二指的是场地驾驶技术考试内容;科目三指的是道路驾驶技术考试内容;科目四指的是道路驾驶技术和文明驾驶基本常识考试内容。

1、科一考试内容:主要是考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灯及含义、通行规则等基本知识。评定标准:任意抽一百道构成一份考题,每道题1分,满分一百分,90分及格,考试时间4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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