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以下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并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
(三)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四)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五)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六)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
(七)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八)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
(九)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十)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当车辆处于暂扣状态时,需要按照以下处理方法进行: 1、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 3、拘留; 4、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5、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
交通违法行为需由法律授权的专门机关进行处罚,对于深圳车辆违章扣分罚款的具体处理,读者可以通过以下步骤完成: 首先,您需要访问深圳交警的“星级用户”平台。若尚未注册,建议您先进行注册。在用户中心的星级用户认证界面,根据提示和步骤提交相关资料,
驾驶证的清分周期是如何计算的呢?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除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还会实行累计记分制度。具体的记分周期为十二个月,满分为12分。 记分周期的计算方法是从机动车驾驶人初次领取机动车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