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在租车人到期不归还车辆或者不支付租金的情况下,需要承担民事责任、连带责任和担保责任。如果担保人不履行担保责任,出租人将会因此遭受损失而要求担保人进行赔偿。担保责任的范围首先由租车担保合同约定,如果合同没有约定,那么担保责任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个人或企业向银行借款时,银行为了降低风险,会要求借款人找到第三方(如担保公司或信誉良好的个人)为其作信用担保。担保公司会根据银行要求对借款人提交的相关资质证明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资料交给银行,银行复核后才会放款,担保公司会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因此,担保人需要对自己的担保风险有清醒的认识,不要轻易为他人担保。许多人在租车后将车辆抵押骗取资金的现象很常见,这时担保人将会承担赔偿责任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41条,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和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根据第390条的规定,在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被征收时,担保物权人可以优先获得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等作为偿还。如果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到,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