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明确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更换车身或者车架、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因此,7座车拆掉5座,必须经过车管所同意备案才是合法的。
同时,已领牌照的汽车进行改装时,应向车管所登记申报,经车管所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改装。改装完毕,还要到车管所办理改装变更手续,及时变更行驶证,使改装车辆能合法行驶。
需要注意的是,改变机动车的品牌、型号和发动机型号,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等是不予办理变更登记的。另外,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情形包括: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
总之,7座车改5座必须通过正规手续进行变更登记,以确保合法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