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新设备损失险所保障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首先是新设备设施,如导航仪、车载冰箱等;其次是风扇冷却设备,如空调、车载冰箱等;再次是CD和电视录制设备,如车载音响、车载DVD等;最后是真皮或电动座椅等设备。
这些设备都是在被保险人购买新设备损失险时,需要在保险合同中列明的。
“新设备损失险”是一种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其主要负责赔偿因车辆碰撞等事故所导致的新设备直接损失。
当车辆发生碰撞等事故导致新设备(包括新设备设施、风扇冷却设备、CD和电视录制设备、真皮或电动座椅等)直接损坏时,被保险人所增加的设备也包括在内。
保险金额则是由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根据新设备的实际价格协商确定的,其中实际价格是指新设备的市场价格减去折旧。
需要注意的是,新设备损失险并不是所有车辆损失险的必备附加险,而是需要被保险人根据自身需求选择购买的。同时,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也需要根据设备的实际价格来确定保险金额,以确保保险金额的合理性。
如果被保险人未能提供设备的实际价格,保险公司可能会按照设备的市场平均价格进行计算,这可能会导致被保险人无法获得实际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