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的驾照住址发生变更,需要到当地的交管部门或车管所办理信息更新业务。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的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的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的变更,以及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客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等驾驶证的驾驶人业务单位信息的变更,应在信息变更后30天内向驾照发放地车管所备案。
具体操作如下:
1. 在车管所辖区内,如果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您需要在30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管所申请换证;
2. 如果您的机动车驾驶证损坏无法辨认,您需要在30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机动车管理所申请补发;
3. 申请时需要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
总之,为了保持驾驶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建议您及时办理驾照住址变更业务。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当地的交管部门或车管所。
驾照住址信息发生变更需要前往当地交管部门或者车管所办理信息更新业务。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23号令)的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以及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
驾照住址信息发生变更需要前往当地车管所办理信息更新业务。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23号令)的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以及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
驾照住址变更后需要前往当地车管所或者交管部门办理驾照信息更新业务。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23号令)的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以及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