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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动摩托车上牌新规定

西安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不能申请挂电动自行车牌。陕西公安交警电动自行车管理平台只办理非合规电动自行车牌照。如果车辆发票、合格证或车身有明显标明属于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不要申请电动自行车号牌。否则,后台无法审核通过。要判断自己的车辆是否为摩托车,可以通过查看车辆购买发票或车辆合格证。

西安电动自行车分为合标电动自行车和超标电动自行车。自2021年开始,西安合标电动自行车实行带牌销售政策,买车有牌照,无需四处跑路挂牌。

以下是办理步骤:

1. 登记挂牌业务

2. 进入陕西公安交警电动自行车管理平台,点击【带牌销售】,然后点击【扫一扫】,扫描车辆合格证上的二维码,绑定车主信息、缴纳号牌工本费、申领电子行驶证,即可完成车辆登记备案。

3. 电子行驶证

4. 其他业务

2019年12月31日后,陕西省超标电动自行车不能在集中登记挂牌,逾期不做处理。

超标电动自行车的特征:

1. 未获得国家3C认证

2. 设计时速超过25公里/小时

3. 整车质量超过55公斤

4. 电池电压超过48伏

5. 电池电压超过400瓦

2020年1月1日起,陕西未登记挂牌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将不能上路行驶。

对已办理登记挂牌取得电动自行车临时号牌的超标车辆实行过渡期政策,过渡期为2019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过渡期内获得临时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允许上路行驶。过渡期满,临时号牌作废,不得上路行驶。

2019年4月15日起,陕西省不得生产、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得以任何方式发放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牌照。

关于电动摩托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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