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分日期是第二天。举个例子,如果第一次领取驾驶证的时间是1月10日,那么清分时间就是第二年1月11日的零点,也就是说,过了10日晚上12点,就进入了清分日。这个规定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的第三条来确定的,记分周期为十二个月,满分为12分,记分周期是从机动车驾驶人初次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之日起连续计算的。
同时,《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也明确指出,如果一个记分周期结束,驾驶人的累积记分未满12分,那么这个周期内的记分就会被清除。但是,如果有罚款逾期未缴纳,那么这个记分周期内尚未缴纳的罚款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就会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
此外,第十七条还规定,如果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那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就会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并且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同时还会送达满分教育通知书,通知驾驶人参加满分学习和考试。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39号令),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是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的12个月,满分为12分。这也就意味着,记分周期为12个月,从驾驶人初次领取驾驶证之日开始计算。举例来说,杨小姐的驾
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驶并被扣除12分的情况,驾驶者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来处理。首先,驾驶人应携带身份证和驾驶证到教育培训大队报名参加培训。完成培训之后,相关部门会告知驾驶人科目一考试的具体时间。然后,驾驶人需要按照预约的时间前往科目一考场进行考
驾驶证清分日期的计算主要是根据初次领证日期来定的。从初次领证日期开始,每12个月为一个记分周期。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系统会自动清分。例如,如果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是1月1日,那么到当年的12月31日就为一个记分周期,次年的1月1日会进入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