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国六排放标准的实施时间是2019年7月1日。
从即日起,国五停止上牌,但是,对于在2019年7月1日前已经销售并开具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且符合国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省外迁入车辆,可以在2019年10月1日前(不含)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登记过户业务。
国六排放标准的实施是为了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省政府办公厅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浙江省实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等四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
从2019年7月1日起,在浙江省外销售、注册和转移的轻型汽车(包括汽油车、柴油车、燃气车和混合动力车)必须满足或严于《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8352.6-2016)6a标准的要求。
总之,国六排放标准的实施是为了保护环境,减少车辆的污染排放。如果您需要购买新车,建议选择符合国六标准的车型,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同时,如果您拥有符合国五标准的车辆,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过户业务。如果还有其他疑问,请咨询当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