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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抓电动车标准

一. 广州交警抓电动车标准:

1. 罚200元:主要针对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载物,违反禁行、限行规定以及违规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等行为。

2. 罚500元:主要适用于在限制或禁止通行的区域、路段、时段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电瓶车及其他非机动车。

3. 罚1千元:驾驶电单车超过国家规定标准以及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违规载人载物等行为将面临此罚款。

4. 罚2千元:主要针对驾驶电动自行车违规载人、载物等行为。

二. 广州电动车新规定:

1. 下列区域(含路段)全天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具体包括云柯中路、琶洲大桥、新_东路等路段。

2. 广州市全天禁止电动自行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高架路、内环路和过江隧道通行。

3. 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全天禁止非本市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和其他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除外)上道路行驶。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驾驶人和乘坐人员需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和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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