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部行业标准,收费公路车辆分类仍按照五类车辆执行:
第一类车辆为1座或7座(含7座)以下轿车、2吨(含2吨)以下小型客车和皮卡车,通行费价格折算系数为1。
第二类车辆包括2.8座至19座乘用车和2吨以上至5吨(含5吨)货车。
第三类车辆包括20至39座客车、5吨以上至10吨(含10吨)货车和20英尺集装箱车。
第四类车辆为40座以上客车、10吨以上至15吨货车和40英尺集装箱车。
最后,第五类车辆为15吨以上的货车。
因此,七座客车属于第二类车辆。需要注意的是,七座客车的通行费价格换算系数为2,即其通行费用是第一类车辆的两倍。
毫无疑问,关于七座客车是否属于二类车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根据交通部的现行行业标准,车辆的通行费车型分类依然依据这一标准进行划分。具体而言: 一类车包括所有7座以下的轿车和小型客车,以及2吨以下的小货车,它们的收费价格折算系数为1,意味着它
七座以上客车超载行为在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明确规定,一旦超载比例达到20%至50%,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七座以上客车超载20%至50%的情况,将被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同
七座客车属于二类车。根据交通部行业标准,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统一按五类车划分。其中,7座(含7座)以下轿车、小型客车、2吨(含2吨)以下小货车为一类车,收费价格折算系数为1;8座至19座客车、2吨以上至5吨(含5吨)货车为二类车,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