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对于摩托车的管理政策相对严格。自2000年起,上海就已经停止了对摩托车发放黄牌,这意味着排气量在50CC以上的摩托车,包括125CC的摩托车,都无法直接获得新的牌照。对于50CC的助力车,其牌照发放也同样被暂停。
然而,对于报废后更新的车辆或被盗车辆,车主可以凭借公安局出具的车辆被盗证明重新上牌。这一政策为部分车主提供了一定的便利。
此外,上海蓝牌摩托车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上牌。首先,车主必须拥有上海户口,并且需要持有合格的驾驶证。对于蓝牌A类摩托车,虽然只要有上海户口就可以上牌,但由于车管所没有新的名额,车主必须通过取得原有上牌额度、报废已上牌的旧车或者个人过户转让等方式来获取上牌资格。其行驶范围为全市(部分区域如三横三纵、陆家嘴等除外)。
对于蓝牌C类(含D、E)摩托车,上牌条件则更为严格。车主除了必须拥有郊区户口外,还需要持有上海的F或E或D2牌照(外地牌照不能转上海)。满足这些条件后,车主可以到车管所申请上牌,许可金额费为800元。这类摩托车的行驶范围是内环路以外的所有区域(内环路不能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