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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轮车上路新规定

2023-12-03 20:59 发布

2021年7月12日前购买的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设置过渡期,过渡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过渡期内上道路行驶时,应当遵守相关通行规定。违反通行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查处。过渡期后(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违规上路行驶或停放的,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

电动自行车、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等应登记的非机动车,需要经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领取车牌后,才可以上路行驶。对没有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是否违法,均不能再继续驾驶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并告知驾驶员提供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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