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最左侧车道的最低时速是110公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行驶速度,其最高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最低自身速度也应当低于每小时60公里。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公共汽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80公里。
如果是两条车道的道路,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90公里。然而,如果道路限速标志指示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应该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指示的车速行驶。
在大多数情况下,高速公路的最左侧车道被指定为超车道。这个车道的设计初衷是为了方便车辆进行超车或并道操作,因此通常会设定相对较高的速度限制。需要注意的是,具体车道的划分可能会受到不同地区和道路设计的影响,所以建议驾驶员参考实际道路上的指示牌或
最左侧车道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道路上主要用于超车和快速行驶。它不是安全车道,而是专为速度较快的车辆设计的。 在超车时,驾驶员需要通过后视镜观察后方车辆和道路状况,确保视线良好、路面平直、前方150米范围内无车辆。随后,驾驶员应打开左转向灯,
在车辆掉头后,应该依次变更车道,首先选择中间车道,随后再变更至最左侧车道。下面是一些重要的注意事项:禁止掉头:机动车在遇到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等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