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4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修改的决定》,自2023年4月10日起,取消失信被执行人行为限制,也就是说,失信被执行人不会再被限制高消费了。此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展开摘要亲,关于2023年国家是否取消限高令的问题,我可以给你提供更加详细和准确的回答。 首先,2023年国家并没有取消限高令。相反,自5月1日起,国家发改委会同其他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清单管理工作的通知》,正式取消了失
根据2023年4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修改的决定》,自2023年4月10日起,取消了对失信被执行人行为的限制。这意味着,失信被执行人将不再被限制高消费。此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了被执行人为自
是的,2023年4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修改的决定》,规定自2023年4月10日起,取消失信被执行人行为限制,这意味着失信被执行人不再被限制高消费。之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的第三条规定,被执行人为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