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车需要提交的是交强险副本。如果副本丢失,也可以提交交强险正本。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如果车主没有交强险副本,可以使用正本进行审车,或者如果正本和副本均没有,车主可以带上身份证及行驶证前往保险公司客服中心打印一张交强险保单抄件并加盖公章,以此进行审车。
总之,在进行机动车年检时,机动车所有人需要按照规定提交交强险的复印件或正本,并处理涉及该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警察在查处交通安全问题时,需要查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标志。如果申请通过,车管所将会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如果强制保险单丢失,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首先,您需要携带被保险人的身份证以及保险车辆的行车证到保险公司。到达保险公司后,向出单员说明您的情况,并要求补办一份新的保单。 为了更加方便地办理补办手续,建议您将车辆上已贴的交强险保单号记
车险是为了保障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件时减少经济损失而购买的一种保险。在购买新车或进行年审时,车险往往是必不可少的一项保障。然而,有时候我们可能会因为繁忙或一些其他原因而忘记了自己的车险是在哪一家公司购买的。这时候,我们可以通过查看
如果您不慎丢失了交强险单子,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补办: 首先,携带必要的文件。您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和驾驶证原件,这些文件在补办过程中是必不可少的。 其次,前往保险公司进行补办。您可以选择亲自前往购买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办理,或者委托他人代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