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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购买新能源车政策

根据《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的规定,上海市将继续免费发放专用牌照额度给个人用户名下没有使用本市专用牌照额度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但是,购买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消费者申领专用牌照额度需要满足两个条件:首先,个人用户或单位用户需要在本市落实一处符合智能化技术要求和安全标准的充电设施;其次,个人用户名下不能有本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证明,也不能使用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注册登记机动车(不含摩托车)。此外,从2023年1月1日起,个人用户或单位用户购买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的,本市将不再发放专用牌照额度。新政策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个人用户购买新能源汽车,可以参考以下情形申领专用牌照额度。首先,需要有上海户籍或有效居住证,并且在最近时间内缴满24个月的上海市社保。其次,个人征信没有黑点,名下不能有其他新能源汽车。此外,还需要拥有自己的停车位,并且所在的小区或住宅有条件安装充电桩,提前安装充电桩。

需要注意的是,在上海市注册登记并使用特别号牌额度的新能源汽车,自特别号牌额度开放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变更。新能源汽车转让或者变更应当符合二手车受让人符合相关要求并已实施自用或专用充电设施;二手车受让人为个人的,无本市登记的新能源汽车。经审核符合上述条件的,才能由市经济信息化委出具确认证明。不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转让或变更后,专用号牌将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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