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车问答问答详情

乘客从非公交停靠站下车出了事故谁担责

2024-04-02 14:49 发布

在客运合同法律关系下,当驾驶公交车违规在站点以外路段停车上下乘客时,承运人应当对乘客的受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规定得出的。承运人的安全保障责任不仅包括乘客的人身安全,还包括其财物安全。因此,如果乘客在非公交停靠站下车时发生了事故,承运人应该承担责任。

然而,如果伤亡是由于乘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能够证明伤亡是乘客故意或重大过失所导致的,承运人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这种情况下,承运人可以根据该条规定进行免责。需要注意的是,该条规定同样适用于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因此,对于乘客从非公交停靠站下车出了事故谁担责的问题,根据客运合同法律关系,驾驶公交车违规在站点以外路段停车上下乘客的行为属于过错行为,应当对乘客的受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是,如果乘客的伤亡是由于自身健康原因或乘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承运人则不需要承担责任。

总之,如果发生乘客从非公交停靠站下车出了事故的情况,应当根据客运合同法律关系来确定责任。承运人需要对乘客的受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如果乘客的伤亡是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则承运人可以免责。

精彩栏目

限时优惠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