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证分指的是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这个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每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都会被记分,分值根据严重程度分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而第六十六条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如果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则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这个周期内,每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都会被记分,分值根据严重程度分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根据第六十六条,对于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如果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所以,可以说驾证分在12个月以后会另外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