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每年需要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驾驶人需要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这是为了确保驾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够满足安全驾驶的要求。如果驾驶人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那么每年需要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并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这样做是为了保证驾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够得到及时评估和监测,以确保驾驶人的安全驾驶能力。请注意,以上信息是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二条规定得出的。
交通事故诉讼主体资格的认定如下: 车辆所有人:若车辆登记在其名下,一般具有诉讼主体资格。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车辆已交付但未过户,实际支配车辆运行者可能成为诉讼主体。 驾驶人:直接实施交通事故行为的驾驶人通常是诉讼主体。如果驾驶人在执行职
车辆出险并不一定需要投保人亲自办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保险条款,特定情况下,被保险人或经同意的驾驶人也可以办理出险手续。被保险人作为权益人,在事故发生时拥有报案理赔的权利。如果合法驾驶人出险,同样可以履行相应的手续。 办理出险时,相关人员需
根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十四条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信息卡的通告》的精神,陕西省推行了一项便民利民的新措施。这项措施旨在提升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方便驾驶人处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