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离婚损害赔偿新标准
在离婚案件中,受害方可以要求过错方承担起诉费、律师费、财产损失等实际物质消耗,以及精神损失费。具体而言,精神损失费一般按照医疗鉴定书进行确认。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如果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同时,如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该方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总的来说,离婚损害赔偿的标准是根据受害方的实际物质消耗和精神损失费进行计算的。法律依据为《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离婚以后,双方需要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以便明确车辆的所有权。首先,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双方的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注明车辆归属)、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车辆合格证以及车辆保险单。 然后,双方需要一同前往当地的车辆管理所,提交上述材料并申
在处理离婚时,如果车辆登记在男方名下,分割方式将有所不同。首先,如果是男方的婚前车辆,且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这辆车将被视为一方的个人财产,无需进行分割。其次,若车辆是在婚后使用个人财产购买的,除非有其他协议,否则一般也不会进行分割。再者,
夫妻离婚后,若车辆归属已经明确约定在离婚协议书中,双方可以共同前往车辆管理所办理过户手续。在此过程中,需要携带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以及双方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 在办理过户时,双方应共同向车辆管理所提交上述资料,并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