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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结案后还能再要求赔偿吗

交通事故结案后还能再要求赔偿吗?对于这个问题,答案是可以的。虽然交通事故已经在交警队结案,但双方当事人如果就赔偿协议协商不成,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向肇事方和保险公司要求赔偿,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这些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因此,如果交通事故结案后,受害方认为自己的权益未得到充分保障,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要求赔偿。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法律规定,要求赔偿的时间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一年内提出。

此外,交通事故结案后,受害方还可以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此过程中,受害方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包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清单、误工证明等。如果法院认定受害方的诉求合理,将会判决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总之,交通事故结案后,如果受害方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要求赔偿。需要注意的是,要求赔偿的时间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一年内提出,并且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诉求合理。同时,受害方也可以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在任何情况下,受害方都应该坚持自己的合法权益,保障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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