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车问答问答详情

交通事故行政复核不满意能不能行政复议

在交通事故行政复核不满意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进行行政复议?答案是否定的,只能通过法院起诉来重新划分责任。最终的法律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而非交警下达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一规定来源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其中明确规定了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认定书或证明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如果超过时限,则不予受理。复核申请需要明确复核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需要注意的是,同一事故的复核申请只有一次。

当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当事人对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应该及时提出复核申请。如果复核结果仍然不满意,那么只能通过法院起诉来解决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将会重新审理事故责任认定,并作出最终的判决。因此,如果想要改变交警的认定结果,唯一的途径就是通过法院诉讼。

总之,交通事故行政复核不满意不能进行行政复议,只能通过法院起诉来解决问题。这一规定是为了确保交通事故处理的公正性和合法性,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因此,我们应该认真对待每一个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精彩栏目

限时优惠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