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对于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否可以复议,很多人存在疑问。在此,需要明确的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可以复议,只能进行复核。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核时,需要明确复核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
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其中规定了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但是,对于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在申请复核时,需要注意的是,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如果复核请求被驳回,还可以向更高级别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但是次数是有限制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复核程序是保障交通事故处理公正的重要途径,也是对当事人权益的保护。因此,我们应该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正确使用复核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随着车辆数量的增加,交通事故变得越来越频繁。不少车主在遭遇对方全责的交通事故时,会遇到对方耍赖不赔偿的情况。这种情况让人感到无奈和烦恼。遇到这种问题时,不必过于担心,可以尝试以下几个方法来解决问题。 首先,有事故单是关键。如果责任方不处理事
车辆漏检不会直接扣分,但如果上路行驶,将面临一定的处罚。具体而言,漏检三年以下的车辆,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的规定,将面临扣3分或1分的处罚,并且可能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超过三年未年检的车辆,
在发生轻微的剐蹭后,如果逃逸,交警是否会受理呢?答案是肯定的。轻微的剐蹭,尽管看起来不大,但如果在事故发生后选择逃逸,就构成了肇事逃逸行为。根据法律法规,肇事逃逸者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肇事逃逸不仅需要承担罚款,而且可能会被处以15日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