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归属问题一直是车主们关心的话题。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并送达给事故当事人。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遇到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应当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情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值得一提的是,有条件的地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内容应当保密。
总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归属问题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获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便及时处理相关事宜。
事故责任认定书是由交通管理部门在调查事故现场后,出具的一份关于事故责任的文件。如果你需要催促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下发,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你可以联系负责处理事故的交警或者交通部门,询问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具体进度。通过沟通,你可能了解到事故责
事故责任认定书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现场勘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的法律文书,是划分事故责任的重要依据。 获取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方式如下: 1. 直接送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事故责任认定后,会将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送
如果你向负责处理事故的交警提出开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请求,但交警拒绝或拖延开具,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询问原因。首先,你需要了解交警为什么不愿意开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他们可能认为需要进一步调查,或者认为某些证据不足。了解原因后,你可以针对性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