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载人超载被撞责任的认定,需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进行判断。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过错行为,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如果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那么该当事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如果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如果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因此,当发生电动车载人超载被撞的交通事故时,需要及时报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并根据当事人的行为进行责任认定。如果电动车超载,那么超载行为可能会对责任认定产生影响。在事故责任认定后,需要按照责任认定结果进行赔偿。如果对责任认定结果不满意,可以申请复核,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重新认定责任。
为了确保道路安全,电动车载人超载问题需要引起重视。超载行为不仅违法,还会对交通安全产生严重影响。因此,驾驶电动车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需要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查,以便快速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