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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调解书注意事项有哪些

交通事故调解书注意事项

交通事故调解书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在自愿协商基础上,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达成协议后所制作的法律文书。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三条规定,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 调解依据
  2.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
  3. 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4. 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
  5. 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
  6. 调解日期

当事人应当在调解书上签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调解书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

需要注意的是,调解书的签订是自愿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达成协议,也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如果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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