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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损失是否应由交强险进行赔偿

2024-04-02 21:12 发布

根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时,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各项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而对于间接损失,如营运损失,不应由交强险进行赔偿。因此,解答营运损失不应由交强险进行赔偿。

交强险的赔偿范围为直接损失,而对于间接损失不应予以赔偿。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无法正常营运时,由此产生的损失属于间接损失,因此不应由交强险进行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解释,因此请用户在具体情况下咨询专业律师或保险机构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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