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骑电动车时,需要佩戴符合标准的安全头盔,而工地安全帽并不符合相关规定,因此不能使用。虽然我国现行法律没有强制要求电动车上道路行驶必须佩戴头盔,但依据我国地方性政策法规,驾驶、乘坐电动车的驾驶人和乘坐人也应当依法佩戴国家规定符合标准的安全头盔。根据《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具有安全隐患的车辆。此外,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时,还需要遵守其他相关规定,如在指定位置悬挂合法有效的号牌,夜间或者遇有雨、雪、雾、霾等低能见度情况行驶时,应当开启照明灯,减速慢行。同时,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因此,为了自身安全,骑电动车时一定要佩戴符合标准的安全头盔。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驾驶电动车违反相关规定,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在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时,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的一般规定、非机动车通行规定,同时遵守前述的规定。如果驾驶人未能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一旦发生事故,不仅会给自己带来伤害,还会对他人造成威胁。因此,驾驶人应当自觉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自身安全,也确保他人安全。